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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一市场价165万“凶宅”26.6万开拍,仅2人报名,辅拍公司宣称“零风险”过户

10月15日,记者走访调查发现,这套“凶宅”的信息实际上是资产公司上传,以拍卖房的名义来竞卖,其背后的辅助拍卖公司宣称可以确保客户“零风险过户”。而类似“凶宅”实际上在法拍平台并不少见,成交价远远低于市场价,但也存在流拍率、信息差和引发纠纷等风险。

成都一市场价165万“凶宅”26.6万开拍,仅2人报名,辅拍公司宣称“零风险”过户

10月15日,记者走访调查发现,这套“凶宅”的信息实际上是资产公司上传,以拍卖房的名义来竞卖,其背后的辅助拍卖公司宣称可以确保客户“零风险过户”。而类似“凶宅”实际上在法拍平台并不少见,成交价远远低于市场价,但也存在流拍率、信息差和引发纠纷等风险。

成都一市场价165万“凶宅”26.6万开拍,仅2人报名,辅拍公司宣称“零风险”过户

某辅拍公司发布的26万元购买“凶宅”的信息

26万买“凶宅”背后:

市场价为165万元,热议者多实际“下单”者少

凶宅,顾名思义就是发生过“非正常死亡”事件的房屋或住宅。而引发网友关注的这套“凶宅”,位于成都成华区双庆路附近某小区,据社交平台发布的信息显示,其面积有89.7平方米,套二户型,电梯住宅,可按揭,26万元一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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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在司法拍卖平台看到了该房屋的拍卖信息。标的物为该小区一套位于25楼的房屋,为精装修,市场价165万元,起拍价26.6万元,保证金5万元,每次可加价一万元,并用红色字体注明,房屋“存在非正常死亡事故,请谨慎购买。”

在拍卖页面,房屋显示无诉讼、无查封、有抵押、无经营情况、无租赁、无过户、无共有等情况,11月5日起拍,竞价周期为一天。

“这么便宜的价格,凶宅到底有多凶?”由于被打上了“凶宅”的标签,该房屋在多个社交平台都引发了关注。甚至有某房产中介公司将该法拍信息搬运至网上后,视频随即就迎来10多万播放量,有网友好奇房屋的价格为何这么低,也希望了解“非正常死亡”的原因。中介人员回复称,“就是凶宅,法拍房,26万元就是总价。”也有网友提醒,商业拍卖+凶宅其中存在很多未知的风险,“存在顶价和请托竞价的可能性。”

记者注意到,截至10月15日下午一点,该法拍房有9952次围观,500人设置了提醒,但仅有2人报名。

记者调查:

买下“凶宅”还需多付5万元,辅拍公司宣称可“零风险过户”

15日上午,记者联系到在网上发布这套“凶宅”拍卖信息的人员,其公司资料介绍为四川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,这位工作人员告知,信息发布后,给他打电话咨询的人有很多,但是实际有意向参与拍卖的人并不多。对于看房需求,工作人员也表示,目前没有办法看房,因为法拍房不像二手房一样,可以和中介还有房东预约看房。

随后,记者以咨询的名义前往该公司了解到了涉及此房屋的一些细节。该公司为一家专门从事法拍房的服务机构,提供司法拍卖房产的相关辅助服务,能够处理大成都范围内一万多套拍卖房,住宅公寓都有,房屋集各大法院和处置机构特价处理,包过户拿证,腾退交房,律师会把房子安全问题处理完善。

对于成华区这套即将拍卖的“凶宅”,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说,“凶宅”的价格肯定是远远低于市场价的,以这套房屋为例,在某二手房屋交易平台上,同小区同户型房屋的实际成交价在140万——160万元之间,而这套房屋之所以以26.6万元的价格拍卖,就是因为在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故,属于“凶宅”。

而该公司能做的,不仅仅是辅助客户参与竞买,也能做好详尽的尽职调查、协助贷款、公证委托和腾退清场等流程。这名负责人说,他们的收费标准为,以法拍房为例,起拍价60万元以内的房屋,收取3万元的服务费,60万元以上的房屋,收取房屋实际成交价3%—5%的服务费用,也就是说,这套26.6万元的法拍房,如果通过该公司辅助拍卖最终成交,需要支付房款26.6万,服务费、佣金、税费、工本费和公证费、平台费用等,拿下来可能需要30多万元。

这位负责人介绍,他们公司可以做到帮助客户“零风险过户”。这里的零风险是指,客户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,由该公司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前期的调查、看样、协助参拍、腾退、法律服务等环节,而往往看重“凶宅”的客户,实际上最需要介意的问题已经解决了,“最多是有人需要了解凶宅的死亡程度等问题,但有些信息在平台上虽然注明了,但不一定那么准确和详尽。”

据他了解,该房屋之所以价格这么低,是因为在这之前有租客在屋内出现纠纷,其中一名租客非正常死亡,而经过法院拍卖流程后,“法院可以直接下文书,然后就是更名过户,和以往的二手房交易模式还不同。”

律师解读:

“凶宅”并非法律概念,普通人购买需注意多重风险

记者梳理发现,实际上类似的“凶宅”拍卖,在这之前也并非少数,因为其远低于市场价的拍卖价格,常常引发关注,而围绕“凶宅”以及法拍房引发的纠纷,也偶有热议。

一位在成都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房产中介小于告诉记者,目前普通购房者熟悉的线上拍卖平台,几乎就是那两三家,但在业内,其实还有很多类似的拍卖平台和机构,并拥有专业代拍、辅拍机构提供服务,“法拍房,就是法院通过司法强制执行进行的标的物拍卖,主导方为法院,部分打上‘凶宅’标签的房屋,也属于法拍房,价格往往很低,但是其中的流程也比较复杂。”

小于告诉记者,目前法拍房实行的是“现状拍卖”,即,竞买人需自行承担房屋瑕疵(如欠费、租赁、户口占用等),尽调责任在买方,要求短期内(通常7-15天)付清全款,虽然可申请法拍贷,但流程更紧促,还存在原来的住户拒不搬离的“清场”难题,“很多机构就为提供帮助腾退的服务,但总体说来,大多数人对于购买法拍房,还是持观望状态。”

小于说,他之前也接到过咨询“凶宅”的客户,有些客户的需求是低价购买“凶宅”后,用作投资和改扩建,“比如套二套三的房屋,改成民宿或者更多的居室出租,但是对外这些信息是不会展示出去的。”同时,他也承认,不少客户还是比较介意房屋是否属于“凶宅”,会导致心理不适,还有整体的房屋资产贬值和转售困难。

购买“凶宅”存在哪些争议?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告诉记者,“凶宅”非物理瑕疵,但法院普遍认为属于影响合同订立的重大事实,若卖方故意隐瞒,买方可能有权申请撤销合同或索赔。在他看来,凶宅一般以“非正常死亡”作为核心标准,常见的如自杀、凶杀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死亡,或其他非因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的意外死亡。同时,死亡事件需发生在房屋专有部分内,若发生在房屋外公共区域,通常不认定为凶宅。此外,若死亡事件已过去较长时间,法院可能认为其对房屋价值和购房者心理影响已消失,不构成重大瑕疵,不认定为凶宅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诚实信用原则,出卖人若明知房屋为“凶宅”且该信息可能影响交易,负有主动披露义务。但若买方购房时已知房屋为凶宅,仍选择购买,且合同中未对此有特别约定,那么之后一般不能以凶宅为由解除合同。若卖方隐瞒凶宅事实,构成欺诈,买方不仅可以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条请求解除合同,还可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请求损害赔偿,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等,以弥补因欺诈遭受的经济损失。此外,中介若未尽职调查并如实报告房屋为凶宅的情况,违反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,给买方造成损失的,也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
编辑:吴祈

审核:林夕合

【来源:封面新闻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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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czz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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