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(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)网站“现任领导”一栏显示,二十届中央委员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伟中,已兼任内蒙古党校(行政学院)校长(院长)。

据新华社9月30日消息,日前,中共中央决定:王伟中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、常委、书记,孙绍骋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、常委、委员职务。
责任编辑:刘光博
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(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)网站“现任领导”一栏显示,二十届中央委员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伟中,已兼任内蒙古党校(行政学院)校长(院长)。
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(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学院)网站“现任领导”一栏显示,二十届中央委员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伟中,已兼任内蒙古党校(行政学院)校长(院长)。
据新华社9月30日消息,日前,中共中央决定:王伟中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、常委、书记,孙绍骋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、常委、委员职务。
责任编辑:刘光博